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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17625.1-2022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6    浏览次数:3691

各相关企业: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依据标准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以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17625.1-2012(以下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认证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现将实施规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施规则修订范围

业务类别/名称

实施规则编号/名称

规则主要变化内容

004008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CQC12-465421-2009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认证依据标准GB 17625.1-2022替换GB 17625.1-2012

004014 LED光源控制器

CQC12-461224-2011 LED用直流交流电子控制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04016 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

CQC12-465427-2011 与灯具联用杂类电子线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04017 照明用智能控制终端

CQC13-465428-2016 照明用智能控制设备及终端产品安全和性能认证规则

010001 应急照明灯具;

CQC12-465313-2016 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10002 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

010004 道路与街路照明用灯具

010006 投光灯具

010009 手提灯

010011 舞台、电视、电影、摄影(室内外)灯具

010008 灯串和灯绳

CQC12-465319-2018 灯串和灯绳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10013 灯具用电源道轨系统

CQC12-465431-2018 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1001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CQC11-465101-2009电光源安全认证

010021 普通照明用管形荧光灯(仅适用于直管管形荧光灯)

010025 自镇流LED灯

CQC12-465138-2010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10027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CQC12-465393-2016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电磁兼容,光生物安全及蓝光危害评估认证规则

010030 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

CQC12-465196-2014 双端LED灯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010033

带充电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的手持式和可移式LED灯具

CQC11-465198-2017 带充电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的手持式和可移式LED灯具安全认证规则

010034

植物生长灯

CQC13-465396-2019 植物生长灯安全和性能认证规则

二、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4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标准实施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认监委TC10技术专家组《关于GB 17625.1-2022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见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4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本公告中对(010照明电器 / 004照明电器附件)实施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5、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附件:关于GB 17625.1-2022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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